2007年9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征文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执法如山
忠义

  2007年1月,我通过竞聘成为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信访办主任。次月,我家乡的村治保员打来电话说,村里有人要来镇里上访。果然,下午办公室里进来了六个大男人,我一看全都认识的,是老家的左邻右舍。关系最铁的是姚大叔,他一直都很喜欢我,当年我上小学,遇到下雨天他就会背着我过颤悠悠的竹桥。
  进了接访室,我对他们说:“上访接待最多是五人,你们其中一人请出去。”
  姚大叔说:“我们是为企业征地未办妥手续之事来上访,本来是一户人家来一人,共有六十多人。听说你负责信访,所以我们大伙很放心,只来了六位。”
  我说:“姚大叔,感谢你们的信任。不过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上访不得超过五人。”
  姚大叔脸一沉,说:“小吴,你也太认真了,五人与六人有多大区别?再说我们是老乡,多来一人,谁会出去多嘴?”
  我说:“姚大叔,我执行的是国务院法规,我作为信访人员怎么能违法呢?”
  姚大叔呼地站起身,脸色有些难看,嗔怪地说:“好好好,我出去,你接访他们就是。”
  接访完成,姚大叔他们回去,我送到大门口。目送六个渐渐远去的背影时,随风飘来一些话还是灌入我耳朵:“老姚,他忘了我们是他家乡人吧,你当年背他过桥上学的事他肯定也忘了,不然怎么会口口声声是法律……也许明天他就把我们的事儿抛到脑后了……”
  十天里,我与经发办负责人把村民反映征地之事调查清楚,那家企业建好的辅助房因没办建房手续,建筑物被没收,土地退还给村民。
  那天姚大叔来,一脸的喜悦,说:“小子你真行啊,没几天就替我们办了实事。其实那天接访我错怪你了。我们后来也想通了,只有你们严格执法,才能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啊!”